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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实动态|新公司法主题沙龙-聚焦公司的注销与破产

2024年7月1日,新修订的《公司法》正式施行,公司治理格局迎来深度重塑,其中公司的注销与破产制度也迎来重要调整。为深入解析新法影响,探讨实务应对,2025年10月17日下午,江西明实律师事务所举办了新公司法主题沙龙活动—公司的注销与破产。本次活动由我所合伙人张海水律师主持,围绕公司退出机制的核心环节展开了系统梳理与深入探讨。

会议首先聚焦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其中两种注销路径。其一为强制注销,依据《公司法》第二百四十一条,强制注销适用于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,满三年未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公司。会议特别指出,在特定情况下,例如相关部门、债权人以及利害关系人未在公告期内获知消息并提出异议,事后才知晓的,在公司被强制注销的三年内,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恢复公司登记,这为权益保障留下了一道救济窗口。其二为简易注销,这是一种区别于《公司法》一般规定的行政便利措施。其核心特点在于无需经过复杂的清算程序,企业只需提交一份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承诺书,保证企业在注销前所有债权债务、职工工资等均已结清即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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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后,会议系统梳理了公司终止的常规步骤,通常遵循"解散、清算、注销"的逻辑顺序。解散是启动整个流程的起点,可分为多种情形:自然解散,如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;自主解散,由股东会等权力机构决议或因公司合并、分立所致;行政解散,如被吊销营业执照;以及司法解散,需通过诉讼解决公司治理僵局。解散之后便进入清算环节,这是处理公司末了事务的关键阶段。自主清算通常由董事负责;若无法自主进行,则可转为由法院介入的强制清算;当公司资不抵债时,则转入破产清算程序。最终环节是注销,分为完成清算后的一般注销和符合特定条件的简易注销。

本次新公司法主题沙龙活动中,我所同仁积极参与互动,结合新法规定分享了各自在日常实务中办理的相关案件,通过具体案例使理论探讨更加具象化、实务化。未来,我所将继续密切关注公司法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,定期举办更多高质量的专题交流活动,为法律界同仁和企业客户提供更加专业、全面的法律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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